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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律师成功维护证券公司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2-14 16:51:47

林某某诉爱建证券托管纠纷中,原告认为在开户后未自行交易的情况下,其账户内的股票及资金消失,爱建证券应当对此负责。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的郝宏伟律师和彭怀江律师作为被告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从该证券账户入手,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两位律师根据证券公司系统查询得知,该账户开户当日资金余额为0,此后也未进行任何交易。与此同时原告所提交的查询记录中也显示没有相关的证券托管和交易记录,且康德律师了解到原告的亲属曾因证券诈骗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两位律师对原告提供的《客户资产表》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终法院采信了康德律师的意见,审理判决林某某提出的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本案中康德律师积极从证据入手,细致入微,以专业、快捷的业务能力和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现当事人的委托目标,成功遏制了证券诈骗犯罪,保障了金融机构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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