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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律师成功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02-14 16:54:55

被告人史某某与被害人赵某1因合伙租地产生矛盾,2015年1月17日,史某某与赵某1二人相遇,史某某持刀刺杀赵某1和其女婿李某某,并咬伤赵某1母亲王某某右手小拇指,致使二人死亡,一人轻伤。

2015年1月20日,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害人赵某1、李某某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本所孙涛律师和赵毅律师共同担任被害人家属董某某、赵某2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接案后,立即与团队成员开展前期工作。两位诉讼代理人多次驱车前往案发地了解案件事实及经过,通过与办案人员的沟通,以及被害人家属提供的相关证据,快速摸清案情。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且应当争取董某某、赵某2、王某某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赔偿,包括丧葬费、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孙涛律师和赵毅律师针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在法庭上出示了搜集的相关证据,并进行庭审质证。法院对所诉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其中符合**标准的部分、医疗费等予以支持。史某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共计172754.92元。

康德律师为此案奔波往返数次,谨慎研究代理思路,后为被害人及其家属伸张了正义,获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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