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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律师就杭州某山庄项目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0-02-14 18:56:03

中石油集团旗下信托公司计划以信托资金用于向杭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信托期限为3年。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在建工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杭州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信托公司与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由保证人对杭州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作为中石油集团旗下信托公司的入库律师事务所,康德对该以上信托计划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从信托结构、资金数量、信托期限、担保方式等多方面进行法律核查,综合把控法律风险,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终该信托公司成功推进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并对康德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负责态度作出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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